根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市政府《关于市区震后危旧平房改造的实施意见》的安排,从2008年9月24日开始至10月31日对税东社区税北华新工房、税北纺织工房、税北建陶工房、税北地煤工房、税棉工房、税棉各自楼进行搬迁,凡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居民给予一定的奖励,望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居民互相转告,尽早持有效证件到税东社区办理相关手续,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,不给予奖励。
同时,凡2008年10月4日前完成评估作价的,10月7日前签订拆迁过渡协议的住户,仍从9月份开始计算,发放过渡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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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。